关于公布部分市州艾滋病筛查实验室与检测点复核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0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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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吉林市、延边州、四平市、松原市、梅河新区疾病预防控制局:

按照《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及《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的要求,规范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的设置和验收,依据部分地区疾控局提出的关于2025年上半年属地新增、变更、降级、撤销艾滋病筛查实验室和检测点的申请,省疾控局组织省疾控中心专家分别进行了资料复核,根据复核意见,同意长春市、吉林市、延边州、四平市、松原市、梅河新区疾控局六个地区提出的相关复核申请。同时,请各相关疾控局要做好艾滋病筛查实验室和检测点新增、变更、降级、撤销的后续相关工作,严格加强艾滋病筛查实验室和检测点管理,确保艾滋病检测工作规范化管理,提高检测工作质量。

附件:艾滋病筛查实验室和检测点复核合格机构名单


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

2025年9月23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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