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疾控局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情况报告
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对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性文件开展专项清理工作的函》要求,省疾控局对疾控部门现行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性文件开展全面清理工作,清理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纳入清理范围的文件涵盖了现行有效的疾控部门适用的地方性法规、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性文件、部门规范性文件。
(一)地方性法规。
1.《吉林省性病防治管理条例》
2.《吉林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
3.《吉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
(二)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性文件。
1.关于印发《吉林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动计划的通知》(吉政办发〔2017〕41号)
2.关于加强《全省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通知》(吉政办发〔2017〕57号)
(三)部门规范性文件。
1.《吉林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范围规定》(吉卫监督发〔2016〕23号)
2.关于印发《吉林省落实遏制结核病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9-2022)的通知》(吉卫联发〔2019〕66号)
3.关于印发《吉林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暂行规定的通知》
二、清理结果
(一)继续执行。
1.《吉林省性病防治管理条例》
2.《吉林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
3.《吉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
4.关于加强《全省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通知》(吉政办发〔2017〕57号)
5.关于印发《吉林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暂行规定的通知》
(二)予以废止。
1.关于印发《吉林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动计划》(吉政办发〔2017〕41号)
2.《吉林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范围规定》(吉卫监督发〔2016〕23号)。
3.关于印发《吉林省落实遏制结核病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9-2022)的通知》(吉卫联发〔2019〕66号)
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
2025年9月30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