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
副局长
机构职能
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拟订传染病预防控制及公共卫生监督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策、规划、标准,负责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和工作体系建设。
(二)领导全省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 查看更多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拟订全省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业务工作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承担科学普及、新闻宣传、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工作。组织拟订全省疾病预防控制中长期规划,承担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及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

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标准,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普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承担疾病预防控制科研体系建设工作,拟订疾病预防控制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公共卫生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协同指导职责范围内的公共卫生教育。

规划指导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和完善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系统,建立疫情信息通报和共享机制,指导医疗机构等落实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责任。组织开展传染病疫情监测、风险评估,提出预警决策和启动应急响应建议。组织制定省级监测预警等规划计划和应急预案,并报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审核。审核市(州)级疾病预防控制局监测预警规...

拟订传染病相关公共卫生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控效果评估。管理传染病医疗机构,指导医疗机构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组织落实国家免疫规划。组织预防接种服务体系及其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组织疫苗针对传染病防控的免疫效果评估。指导开展寄生虫病与地方病防控工作。拟订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意外伤害相关预防措施。

承担公共卫生监督工作,组织指导地方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组织查处公共卫生重大违法行为,完善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承担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工作,组织对医疗机构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考核,依法组织查处传染病防治重大违法行为,指导建立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制度。

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机关群团组织的工作。拟订疾病预防控制系统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离退休干部工作。